正常情況下,進行瘢痕妊娠檢查的時間,一般在孕早期、孕中期、孕晚期各個時間段。瘢痕妊娠是指既往有剖宮產史的女性,再次妊娠時受精卵著床在子宮瘢痕處,導致瘢痕部位妊娠,常伴有瘢痕處破裂、流產或破裂、感染等癥狀。
1、孕早期:一般指孕婦懷孕后的第4周,此時通常可在宮腔內看到孕囊,甚至可以在B超下見到原始心管搏動,提示胚胎存活;
2、孕中期:一般指孕婦懷孕后的第7-8周,此時胚胎相對比較大,大約長到4-5cm,可以通過B超觀察到。此時還可以看到胎芽和胎心,也可以觀察到原始血管搏動,提示可以繼續妊娠;
3、孕晚期:一般指懷孕后的第9-11周,此時胚胎基本發育成熟,可以分辨出眼、耳、鼻、口、手指及足趾等部位,且胎兒的各個器官基本發育成熟,通過B超檢查通常可以明確是否為瘢痕妊娠,以及了解瘢痕的厚度和連續性。
如果是瘢痕體質的女性出現瘢痕妊娠,建議在懷孕前做好手術瘢痕的評估,并進行手術切除治療。如果是想要進行藥物流產的女性,則建議在B超下進行,因為藥物流產流出的胚胎組織殘留在子宮內的時間較長,一旦發現有殘留時,則需要及時進行清宮處理。